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 部门简介
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08-22 信息来源:政府办
   

审计局部门职能

 

依照《审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县审计业务,编制县审计工作计划;向县政府报告和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工作措施的建议;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及乡财政决算、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国家建设项目、地方金融、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进行审计监督;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事宜。

内 设 机 构

 

1、办公室

  责: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拟定局工作制度、计划、总结及有关报告;综合协调局各股室工作;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事项的组织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负责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件档案、信息宣传、统计、综合调研、财务、督查、单位的人事劳资、职称、教育培训工作,以及行政后勤等工作事宜。负责机关廉政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任务等。负责全局目标管理的制定和督促落实工作。

2、财税审计股:

职责:负责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乡财政决算、预算外资金的审计,县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题审计调查;负责起草县政府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负责金融、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县属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计;县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计;负责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以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合资、合作企业和境外企业的审计。

3、专项资金审计股:

职责:负责全县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的审计;负责全县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全县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以及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全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

4、投资审计股:

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

5、经济责任审计股:

职责:负责县直党政机关、县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法制股

负责起草制定我局法制建设规划,负责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和整理与审计工作有关的财经法规,健全审计法规库,并负责法规咨询工作;负责对本局各业务股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审计执法检查;负责对审计组所在部门代拟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以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受理审计行政复议,组织审计听证;组织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业务质量进行核查;对管辖范围内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和审计法制宣传;全局审计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审验;负责组织本局普法宣传和审计法规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