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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1-08-22 信息来源:政府办
   

民政部门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业的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着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等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和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容遣送、民间组织以及区划地名等社会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县乡镇基层政权建设、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区划地名、边界勘察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退转军人接收安置和双拥工作。负责农村救灾救济工作、救灾和捐赠款物管理分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户医疗救助和五保敬老工作。负责全县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收养等专项工作。负责全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负责全县民族、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