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事项称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面向对象 | 公众-普通人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
申请条件 |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
办理材料 |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3.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资格证明;4.维修检测设备及剂量;5.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
办理地点 | 行政审批局交通窗口 |
办理流程 | 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审查——审查通过出证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313-4336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