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事项称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面向对象  公众-普通人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申请条件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办理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3.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资格证明;4.维修检测设备及剂量;5.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局交通窗口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审查——审查通过出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  0313-4336616